恒辰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细则
为了进一步强化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面提升恒辰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对外的知名度,为公司跨越式发展和成立集团公司创造条件。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 职责部门
综合行政部负责管理对执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评比、监督。
第三条员工日常管理
全体员工要发扬“睿智、励志、责任、奉献”的企业精神,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企业的发展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以适应公司未来发展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要真诚奉献、爱岗敬业、忠诚企业、严于律己,形成良好的品质和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以优异的成绩促进我公司更快、更好地发展。
对于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进行以下处理处罚: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擅离岗位,懈怠工作,情节轻微者;3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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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凡本公司员工上班期间要一律穿工装,挂胸牌。不得穿背心拖鞋、过于暴露的衣裤及不合形象的奇装异服,仪表不整者;30元/次;
3.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看杂志、玩电脑游戏、聚众闲谈、大声喧哗、打瞌睡、吵架。30元/次;
4.积极按时参加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和会议。特殊情况下经领导批准的除外。凡少参加一次的罚款50元/次;
5.上班时间原则上不随意接听和拨打私人电话,确需的要尽可能控制在10分钟以内,超过所规定的时间每次罚款30元/次;
6.不用公司电话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电话。违者,每次罚款50元;
7.以工作之名外出办理私人事务一经发现,50元/次;
8.不准随意搬弄是非,制造谣言或中伤公司或同仁声誉,探听或谈论他人收入或背后议论领导是非,50元/次;
9.不要在公司计算机上上网聊天。未按公司规定私自用电脑及相关设备、下班后未关闭电源;30元/次;
10.未经容许,不准随便进入领导办公室、档案室、财务室、会议室。进入其他部门办公室,也要先敲门,经同意后方可进入,违者30元/次;
11.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工作消极怠工且造成不良影响的,50元/次;情节严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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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辞退。
1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专用设备挪作他用,或将公司物品作其它不正确用途未酿成重大后果,100元/次;
13.工作无计划,对属下工作不督导、不检查,或对下属违规违纪现象包庇或视而不见,对属下不良行为放任纵容,造成不良后果的;300--500元/次;
14.破坏、毁弃、隐匿公司设施,或丢失、无故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单据、票据、帐册或票据,造成公司损失的;每次罚款1000并开除,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条 考勤管理制度:
1.公司实行手机考勤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签到;
2.作息时间:
夏季: 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8:30
冬季: 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3.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得办私事,违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1)员工上下班时间未打考勤卡的30元/次;代人打卡者,双方同时处罚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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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员工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当天按旷工处理。凡无故旷工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辞退或除名处罚,并扣发三倍当天工资总额;
(3)当月迟到早退30分钟之内3次(含3次)以上5次以下的,按旷工1天论处。
(4)因特殊情况造成迟到早退,经报告后查明原因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不作为迟到、早退处理;
4.请事假须经部门经理书面批准,未在综合行政部备案者,公司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 卫生管理制度:
1.公共区域禁止吸烟,如有违反者50元/次。
2.公共区域卫生由各部门按值日表负责清理,每个部门打扫一周,周一交接给下一工作部门;如未进行交接程序的则罚该部门继续打扫一周后在履行交接。遇到停水等特殊情况视情节而定;
3.综合行政部将依据每日卫生和周五大扫除清洁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依据每日卫生评比表的汇总结果,综合评定出本月卫生先进部门,给予物质奖励300元。同时,部门每人增加绩效考核分5分。对于卫生不达标的部门,视其环卫情况好坏,给予200元处罚;
4.爱护公司财物,注重所用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与保养,要节约用水、用电及易耗品,违纪一次处以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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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违者50元/次。
第六条 会议制度:
1.遵守会议纪律,严谨交头接耳,会议期间应将手机调到振动或静音状态,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示领导后,方可离开会场。违者50--100元/次。
2.参加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和会议,如有迟到的,一次罚款30元。
3.会议期间严禁吸烟,会议(学习)期间中途离开,必须向主持人说明事由,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离开。随意离开者50元/次。
备注:
1.对于违犯以上本制度所规定的,处理处罚决定下达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罚款及时上交财务管理部,并由财务管理部开具处罚收据,未在规定日期缴纳的,在本人当月工资中按两倍的金额扣除。
2.本公司员工均有权反映和举报各种违纪违规问题和过失行为的现象,自觉遵守公司制度,确保各项细则的顺利执行和落实。
3.以上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制度执行,若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本规定经讨论修改,报董事长审批后,从2012年 06月 01 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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