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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质量安全信誉评价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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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质量安全信誉评价试行办法

依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结合路局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南昌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质量安全信誉评价试行办法》。

一、本暂行办法适用于路局范围内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

二、质量安全信誉评价的对象为参与路局范围内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 三、本办法中的安全包括铁路行车安全和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以下简称安全)。 四、质量安全信誉评价的组织和分工

1、 质量安全信誉评价由建设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路局作为建设单位的项目由工

管中心负责按百分制进行评价和初步排序;路局作为出资人代表的合资铁路项目由合资公司负责进行评价和初步排序。

2、 路局安全监察室负责行车安全的监督检查和信誉评价审核,南昌铁路工程质量

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监督站)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和信誉评价审核。

3、 路局建设管理处对质量安全信誉评价实行归口管理,对各建设单位上报的质量

安全信誉评价资料进行加权平均,排出名次,建立质量安全信誉档案,在路局建设市场范围内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对已评价的施工企业进行考核。

五、质量安全信誉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一) 评价的程序

1、 建设单位每季度根据各方平时坚持及季度考核评比情况,对路局管内各施工单位质

量安全信誉进行评分和初步排名,每季度末月的28日前分别报送路局安全监察室、监督站审核。安全监察室、监督站在每季度末月月底完成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

2、 建设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在2天内完成调整评分和排名工作,并报送路局建设管理

处。

3、 路局建设管理处根据各建设单位的信誉评价结果在3天内完成加权平均和重新排名

工作,经路局主管领导审定后送路局招标办于当月9日前以局文公布,同时书面报送有关单位。

(二) 评价的办法

1、 质量安全信誉评价采用“平时检查”与“季度考核评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平时检查”是指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单位、路局预介入办公室以及部局有关部门平时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检查。“平时检查”情况按附件3填写《南昌铁路局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通知书》并由建设单位建立台帐,每月月末公布一次整改情况。

各检查单位每月25日前将“平时检查”情况报送建设单位。

“季度考核评比”是指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对施工单位质量安全行为和实体的系统考核。 2、“平时检查”与“季度考核评比”的情况按附件1、2进行评分,并初步排序。

3、每个问题的总扣分值原则上不超过附件1、2评价栏中的小分值,但对超过期限整改或同一单位重复发生的问题可累计扣分。

4、 质量安全问题整改期内,同一工点的同一问题不重复扣分考核。 5、 检查时,附件2中列举的检查项目在施工中没有实际发生的,按实际总分换算为100

分。

六、质量安全信誉评价的考核与奖罚

1、 在路局建设市场内进行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质量安全信誉评价排序“前三名“的

施工企业,在下次评价结果公布之前,在评标结果中,按名次加3-10分(第三名加3分,第二名加6分,第一名加10分)。 2、 在路局建设市场内进行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质量安全信誉评价排序“后三名“的

施工企业,在下次评价结果公布之前,原则上不得参与路局建设市场范围内的工程想的投标。

3、 在一个季度内,施工企业发生二次以上的质量或安全信誉评价为“后三名“,

路局将以书面形式向该单位上级主管局(集团)通报。

4、 对于发生质量重大及以上等级事故并承担主要或重要责任的施工企业,不参加

排序;对于发生施工安全重大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并承担主要或重要责任的施工企业,不参加排序;对于发生行车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并承担主要或重要责任的施工企业,不参加排序;

5、 对于发生质量大及以上等级事故,施工安全大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行车险性

及以上安全事故,并承担主要或重要责任的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安全、技术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记入个人信誉档案,由路局建设管理处归档报部。

七、其它

1、 路局范围内其它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2、 本办法由路局建设管理处负责解释。 3、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附件:1、施工企业质量信誉评价表 2、 施工企业安全信誉评价表

3、 南昌铁路局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通知书

附件1:施工企业质量信誉评价表

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日期: 评价内容 (1)有无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2分) (2)是否配置了专职的质量管理人员(2分) (3)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2分) 计分规则 无质量管理机构扣2分,由其他部门兼管质量扣1分。 未配置了专职的质量管理人员或由其他人兼职扣2分。 无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控制措施扣2分。 备注 每项扣0。2分不完善扣0.1分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3分 未按投标承诺派出项目经理扣4分,更换项目经理未经建设单位批准扣3分,经建设单位批准扣1分,未按投标承诺派出技术负责人扣2分,更换技术负责人未经建设单位批准扣1分,经建设单位批准扣0.5分. 未按投标承诺上场的,每人次扣1分 1、质量保证体系(20分) ①施工测量复核制度②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③劳务工管理制度④施工机具设备管理制度⑤材料、设备和构配件(4)质量责任是否清晰(2分) 进场验收制度⑥成品保护制度⑦隐蔽工程申报、检验、签认制度⑧工程试验管理制度⑨质量信息管理制度⑩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制度 (5)质量保证体系运转监控制度运行是否正常(2分) (6)有无转包、违法分包情况(2分) (7)人员上岗培训及特殊工种持证情况(2) (8)是否按照设计资料、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相关技术标准组织现场施工(6) 无质量保证体系运行记录扣2分 发现一起扣2分. 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 (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是否履约(6分) 2、人员及主要施工设备履约(15分) (2)标书中承诺的其他技术和管理人员是否履约(4分) (3)主要施工设备是指,标书中明确承诺的本项目施工工艺有密切关系的主要设备,如混凝土拌和设备、隧道钻孔台车、衬砌台车、装运碴设备、桥墩模板、桩基钻机、路基地基处理设备、平整和碾压机械等(5分) (1)现场试验室是否建立(3分) 未按投标承诺配备设备,每少一台扣1分 3、施工单位现现场试验室不全扣1分,无现场试验室扣3分. 场试验(2)试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2(5分) 分) (1)材料进场检验(3分) (2)是否按规范标准要求填写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验收资料(2分) 试验人员无证上岗扣2分.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 4内业资料管理(3)施工检测试验资料(5分) (15分) (4)各类变更设计是否按程序办理、执行(3分) (5)竣工图及竣工文件是否真实(2分)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 未按程序办理或执行扣3分.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每项扣5分; 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每项扣3分;检验批主控项目不合格,每批次扣0.5分,检验批一般项目不合格,每批次扣0.1分. 对一般质量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 每项扣10分; 对质量大事故负有主要或重要责任的扣20分; 负次要责任的扣10分;

(1)有无达不到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的情况(25分) 5工程实体质量(45分) (2)有无发生工程质量事故(20分)

附件2:施工企业安全信誉评价表

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日期:

评 价 内 容 一、安全管理(20分) 1、中标单位未明确项目管理机构,扣0.5分,未明确职能扣0.2分;2、项目管理机构未明确专门安全管理部门扣0.3分,未明确其安全职责扣0.2分,3、无安全管理机构扣1分。4、除安质部外,其他部门兼管安全的,扣0.2分。 计分标准 (1)设立项目和专门安全管理机构(1分) ①中标单位是否以文件形式明确项目管理机构及其职能。②项目管理机构是否以文件形式明确专门安全管理部门及其职能。 (2)建立安全保证体系(1分) 1、安全保证体系(9分) (3)配置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1分) ①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各级生产指挥、安全管理保证体系②建立以为首的思想工作保证体系③建立以工会为首的群众监督保证体系④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安全技术、安全技术计划保证体系⑤建立以安全部门为主的专业安全管理控制、检查保证。 ①配置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②专职安全管理人数符合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第六条(二)款的要求 ①工程重大、大及一般事故的控制指标②人员重伤、死亡的控制指标,③人员轻伤控制指标④消防事故控制指标,⑤制定考核办法 ①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②制定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③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④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制度⑤实行总承包的项目,总承包单位对分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⑥制定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每少一项扣0.25分 1、未配置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扣1分2、由其他人兼职扣0.2分3、每少一人,扣0.2分 1、无安全目标或考核办法各扣1分,2、前4项每少一项,扣0.2分。 (4)制定项目部安全责任目标及考核办法(1分) (5)建立安全管理制度(1分 1、每少一项安全管理制度扣0.2分2、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缺陷扣0.1分/项。 (6)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⑦制定日常、专项安全坚持制度。⑧制定使用劳务工管理制度⑨制定特殊工种的管理制度⑩制定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 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查制度。11、 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2、制定施工机具设备“管、修、用”制度。13、制定用电、用火、易燃易物品管理制度。 ①施工现场各种机具、设备操作规程。 1、无安全操作规程扣0.2分/台。2、有但存在明显缺陷的扣0.1分/台 未取得扣0.5分 未取得扣0.2分/人 未取得扣0.1分/人 1、未按投标承诺任命项目经理扣2分,更换项目经理未经建设单位批准扣1.5分,更换后不论是否批准,技术职务或项目经理等级低于投标承诺的扣2分,2未按投标承诺派出技术负责人扣1分,更换技术负责人未经建设单位批准扣0.7分,经建设单位批准扣0.5分. 更换后不论是否批准,技术职务或项目经理等级低于投标承诺的扣1分 1、未按投标承诺进场的,扣0.3分/人2、人员素质(高级、中级、初级)、工作年限(0-5年,依次类推)每个层次下降5%,扣0.2分 (7)制定安全操作规程(1分) (8)有关人员持证情况(2分) ①项目经理取得执业资格 ②安全专职人员取得上岗证 ③特殊工种取得上岗证 2、主要人员履约情况(3分) (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是否履约(2分) ①按投标承诺任命项目经理②按投标承诺任命技术负责人 ①其他技术和管理人员是否履(2)投标承诺的其他技术约②技术职务、工作年限符合和管理人员是否履约(1分) 承诺要求。 3、主要施工设备履约情况(2分) (1)主要施工设备是投标书中明确承诺的与本项目施工工艺有密切关系的主要设备, ①主要施工设备符合投标要求。 未按投标承诺配备设备,每少一台扣0.2分。 如混凝土拌和机设备隧道钻孔台车、衬砌台车、装运渣设备、桥墩模板、桩基钻机、路基地基处理设备、平整和碾压机械等 4、内业资料(6分) (1)定期召开月度安全例会和安全学习会议记录清晰、完整(0.5分) ①按月召开安全例会②例会记录完整③例会记录清晰。 1、每少一次例会扣0.3分,会上未对施工安全进行分析、布置的扣0.2分2、无例会记录的,扣0.2分/次3、记录不完整的,扣0.1分/次4、记录不清晰的,扣0.1分/次。 1、定期检查每少一次扣0.3分,日常安全检查每少一次扣0.1分。2、记录不清晰、完整的各扣0.1分。 (2)日常、定期安全检查①组织日常、定期安全检查。记录清晰、完整(0.5分) ②安全检查记录清晰、完整。 (3)各类安全管理台帐齐全,记录清晰(0.5分) ①特殊工种管理台帐。②机具、1、每少一类扣0.2分设备管理及进场查验台帐。③2、记录不清晰扣0.1事故、事苗台帐。④违章违纪分。 台帐。⑤教育培训台帐。 1、每少登记一份扣0.2分,2、每少收发一份扣0.2分,3、记录不清晰扣0.1分。 (4)各类安全管理文件收①建立文件收发记录②文件收发记录清晰、完整(0.5分) 发签收齐全 ①建立本项目部劳务工的管理办法②与劳务工签订使用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③劳务工上岗前进行适应性安全培训,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5)劳务工的管理(0.5分) 岗④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每少一项扣0.25分 必须选派责任心强、熟悉技术和管理作风正派的正式职工带领,劳务工不得担任特殊工种,不得单独使用特殊机具和各类作业车辆。 ①施组中安全措施针对性、操作性强②内部审查施组程序完(6)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备③监理审查施组中安全措施措施及审查符合要求,审查及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及审查记录清晰、完整(0.5分) 意见④审查记录、签字记录清晰完整。 (7)机械设备进场查验记录清晰、完整。(0.5分) (8)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有效(0.5分)。 ①机械设备进场各种有效证件(生产许可证、合格证)②查验记录清晰、完整 ①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了保险 1、前三项不符合要求,扣0.3分。2、记录不清晰扣0.1分。 1、每少查验一台扣0.2分2、查验记录不清晰、完整扣0.1分。 每少5人(不足5人按5人计)扣0.2分。 1、每少查验一项重大危险源扣0.3分2、记录不清晰扣0.1分。 (9)重大建立重大危险源①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 台帐清晰、完整(0.5分)。 ①专项方案编制齐全,②应进行验算的,进行检算并出具检(10)危险性较大项目的 算结果,③应进行专家论证的,1、每少一项,扣0.2专项方案审查符合要求,审组织了专家论证、审查。④经分2、记录不清晰扣查记录清晰完整(0.5分)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实0.1分。 施⑤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①成立救援组织领导机构并明确职责②各部门职责明确③应急方案切实可行④参加救援的组织人员通信联络电话号码完备⑤救援人员数量满足救援要求⑥救援物资储备满足救援要求,储备地点明确⑦与当地医院建立协作关系⑧预案演练时间明确 (11)制定应急救援方案(0.5分) 1、无应急救援方案,扣1分2、有但存在明显缺陷的扣0.2分,3、前7项中缺一项扣0.3/项,4、未定期进行演练的扣0.5分 ①制定本项目人员及外来劳务工培训计划,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后任职。③项目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12)教育培训(0.5分) 育培训④作业人(含外来劳务工)进场前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⑤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对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临时房屋应修建在洪水位以上 1、每少一项,扣0.2分2、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扣1分3、培训覆盖面每少十个百分点,扣0.2分 二、施工安全 1、施工准每少一项扣0.75分。 备(3分) 2、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符合防爆、防雷、放火、防鼠等要求,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3、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 4、在临街、交通干道附近和居民密集地段施工时,必须设安全围挡和警示牌,实行封闭管理。 1、采用TN-S系统 2、设备接地与重复接地符合要求。 2、施工临3、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 时用电(3) 4、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5、配电箱门、锁、防雨措施齐全、完好。 1、起重指挥人员应由技术培训合格专职人员担任。 3、起重作2、起重机械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完整、灵敏可行。 每项扣1分 业(3分) 3、严禁斜拉、斜吊。 1、混凝土使用的模板及支架结构的稳定性、刚度和强度应符合施工要求 2、地面以下的模板安装,拆除,应先检查坑壁稳定和支护牢固情况,逐层施工 每项扣0.6分 4、混凝土3、地面以上的模板安装,应分段 分层自下而上,逐层 与砌体工支撑稳固。 程(3分) 4、模板支架应安设在坚固地基上,并有足够支撑面积。 5、制作钢筋机械、搅拌混凝土的机械、运输混凝土的车辆符合安全性要求 6、灌注混凝土的施工平台或脚手架应搭设牢固。 1、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和各种用于高处作业设施,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5、高处作业(3分) 3、严禁一个物体栓几根安全带或一个安全带上栓几个人。 4、高处作业不宜重叠作业,确需进行,应采取隔离措施。 1、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在不稳定的斜坡及易于滑动的斜坡上施工时,应设警告标志。 6、路基施工安全(3分) 3、路斩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掏底开挖。 4、支挡工程基础开挖,对开挖较深或边坡稳定性 较差的基础,应跳槽并加强支护。 5、砌筑支挡结构时,不得重叠作业。 6、土石方爆破作业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制定技术方案。 7、桥涵施工安全(31、施工前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水上作业应配备救生船只及其他救生设备。 每项扣0.6分 每项扣0.6分 2、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 每少一项扣0.75分 分) 3、桥上进行铺架作业时,桥下严禁车辆、船只、行人通过。 4、基础、墩身施工及架梁作业应采取相应的安全设施 5、参与基础、墩身施工及架梁作业的人员素质符合相应的要求 6、各种机具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1、施工前应根据施工方法及地质条件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隧道施工安全(3分) 2、洞内爆破应统一指挥,作业人员应撤离至年轻距离。 3、火药的运输、储存、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通风设施符合设计要求。 5、进洞的电力线路应符合潮湿环境的要求。 6、瓦斯隧道应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并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 1、轨料应按规定分类堆码稳固,堆码高度符合相应规定。 2、装卸轨料不超限、超载和偏载。 每项扣0.5分 9、轨道施工安全(3分) 3、装卸作业应有统一指挥。 4、锚固作业人员应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5、人工起道、拨道作业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6、起道完成后应做好顺道工作。 7、料车进入工程线前,必须对工程线进行检查,卸料后应做好清道工作。 1、严禁转手倒包既有线改造和增建第二线工程项目,单项工程需要分包时,必须经建设单位审查同意,禁止把与行车安全直接有关的工程分包给路外单位。 每项扣0.4分 10、工程分2、允许分包的项目,应在合同中规定有关安全的条款,每少一项扣0.75分 包(3分) 明确安全责任。 3、总承包单位应负责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 4、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并有监督记录。 三、铁路行车安全(30分) 1、施工申请计划内容准确、齐全,并与设计文件相符。 1、施工封2、既有线施工项目开工前应申报审批,未经审批严禁锁慢行计施工。施工计划应由施工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并签注意划(1分) 见,加盖公章后上报路局有关业务处审批。 每少一项扣0.5分 3、对行车组织、设备管理、使用单位提出具体配合的要求。 4、现场施工范围与施工计划一致,严禁超出范围施工。 1、工程名称正确,里程准确。 2、施工安全协议(2分) 2、明确既有行车设备技术状态 3、安全责任施工地段划分准确、清楚。 4、双方安全责任明确,安全措施完善,针对性强。 5、安全协议签订后,报业务处批准或核备。 每少一项扣0.4分 1、防护人员应由指定的、经过考试合格的铁路工人担任,并持证上岗 2、未设好防护,严禁施工。 3、防护体3、线路状态必须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系(1分) 签认后,施工单位方可申请开通线路和撤除防护 4、施工防护信号的设置和撤除,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决定。 1、轨枕盒内及轨枕头部道渣:限速不少于1/3,不限速填满。 2、枕底道渣:限速串实,不限速捣固密实。 3、轨枕:限速每隔6根可空1根,不限速均匀不缺。 4、接头螺栓:每个接头至少拧紧4个(每端2个) 4、列车放行条件(2分) 5、道钉或扣件:限速①半径小于或等于800M曲线地每少一项扣0.25分,段,接头2根轨枕和桥枕上的道钉齐全有效;②其他地扣完1分为止。 段可每隔1根钉1根或每隔2根拧紧1根,不限速道钉、扣件 齐全,符合《铁路线路维修规则》的规定。 6、起道顺坡:限速不消于00倍,不限速临时不小于200倍,收工时不小于400倍;容许速度大雨120KM/H的线路,顺坡长度不小于起道高度的600倍,收工时不小于1200倍。 1、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5、持证上2、特殊工种上岗前应进行适应性培训。 岗(1分) 3、建立特殊工种管理台帐。 1、严格设计施工图和已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6、设计文2、严格按部变更管理办法、局南铁基发[1999]28号、件(1分) 南铁基字[2000]72号办理变更设计。 1、营业线施工项目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 每少一项扣0.3分 每少一项扣0.25分 每少一项扣0.5分 7、施工组2、凡改(扩)建三股道及以上的站场;大中桥,顶进织设计文施工的多孔或单孔8米以上的箱形桥的施工组织设计件(1分) 文件,都必须经工程集团公司(业务处)审批,并送建设单位备案。 1、项目负责人召开预想会。 2、明确封锁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 3、制定防止施工封锁桥超范围准备、抢点和人员、施工机具、材料侵限以及违章使用封锁连线、道岔手摇柄的安全“卡死”制度 5、既有线封锁施工前准备作业必须按放行列车条件的要求进行,其他施工不得影响列车运行。 6、就工方案、范围和安全措施向参加施工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交底。 每少一项扣0.5分 8、施工封锁(1分) 4、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每少一项扣0.1分 7、线路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签认后方可开通线路。 8、与施工线路有关的道岔必须钉闭加锁,钥匙交行车单位保管。 9、线路开通后至验收接管期间,严禁使用齿条式起道机上线作业 10、为预铺道岔搭设的枕木平台,基础牢固。搭在路基边坡上的平台,基础应平稳。 1、路基变形各观测控制点设置牢固可靠,观测及时准确、记录清晰。 2、每过一趟车,做到对线路几何状态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失格线路,记录清晰。 3、对轨束梁、便梁和支墩的观测应及时,准确,记录清晰。防移设施牢固。 4、测速仪状况良好,设置正确。 9、桥涵顶5、轨束梁和施工便梁的拆除必须向车站申请并办理登进(1分) 记要点手续,经车站同意后方可施工。 6、使用机械挖土,必须要有防止挖掘机碰撞轨束梁、便梁的措施 7、每次挖土进尺及开挖面坡度,应根据土质情况、线路加固情况和千斤顶的顶程确定,应随挖随顶。 8、列车通行时,严禁继续挖土,人员应撤离工作面1米以上。 10、既有线上施工便梁架设(1分) 1、便梁的加固符合《加规》,运输部门检查确认后,方能启运。 2、便梁起重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便梁起落两端不得同时进行。 4、作业期间应按《技规》设置防护 5、装卸工作必须符合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工作请 检查装卸工具和设备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1、指定爆破施工方案,网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路局审批。 2、爆破前应设好是施工防护,驻站联络员在每次爆破前2H应向车站提出“申请爆破表”。当车站接到封锁命令后,双方进行签认,严禁不请点施爆、追尾施爆 3、爆破工持证上岗。 4、确定警戒范围:小药量伯婆应距离放炮点200M并设境界人员。 5邻近营业线的爆破作业,严禁使用火花爆破,繁忙干线不宜使用导火索起爆,电气化区段严禁使用电雷管。、 6、不得采用在列车通道前先装炸药、雷管装好等待点炮的作业方式 每少一项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每少一项扣0.15分扣完1分为止 11、土石方、便梁支墩爆破(1分) 1、既有线上施工应加强对路基下沉变形、原有路斩边坡稳定性的观测,同时做好记录。 2、在既有线施工一侧填筑路堤需挖台阶时,应有确保12、控制路既有线稳固的措施 基坍塌下3、拆除老路基护坡、挡土墙时,施工中应加强看守和沉(1分) 巡查。 4、小桥涵接长 需拆除原有护锥或翼墙时,应注意保持路基边坡稳定,必要时采取支护措施。 1、制定工程线开岔方案,经路局批准后,严格按批准的方案实施。 13、工程线的管理(1分) 2、工程线与正线、站内到发线接轨时,均应铺设安全线,安全线向车档方向不应采用下坡道,其中有效长度不小于50米 3、制定在正线、到发线、工程线上的调车作业规章制度 4、调车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在加固线路时,采用的绝缘材料应符合要求。 2、绝缘材料安装牢固。 3、制定了在加固线路过程中保持轨道绝缘良好的安全14、轨道绝措施。 缘(1分) 4、在营业线上施工所使用的撬棍、道尺及轻型车辆、小车的轮缘等,必须加装绝缘,并保持性能良好。 5、抬运钢轨、辙叉等金属物体,不得担在两股钢轨上。 1、认真落实“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的要求,线路养护作业必须纳入“天窗修”。 2、按《技规》的要求,设置防护。施工负责人的职务符合《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要求 3、快速旅客列车到达地点前10MIN,必须停止影响列车运行的施工,且人员、设备等撤至距钢轨头部外侧2M以外,施工机械物料堆码必须放置牢固。 4、在双线区间或站内作业,当邻线来车时,施工人员必须停止作业、下道避车。当线间距较小时,严禁人员站在两线间或跨越邻线避车。 5、收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对线路进行检查,确认线路起道顺坡符合《安规》要求后,方可收工。 6、个别抽换枕木、更换联接件应办理临时封锁手续 7、在不插入短轨头的情况下,使用轨缝调整器调整轨缝应办理封锁手续,并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 16、施工临时道口(1分) 1、施工用临时道口必须报路局道口办批准,确定安全措施后方可铺设。 2、临时道口应尽可能设在对铁路和道路有良好了望条件的地点。 每少一项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每少一项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每少一项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每少一项扣0.25分, 15、开通后接管前线路养护(1分) 每少一项扣0.15分,扣完1分为止 3、道口的铺砌、两侧道路的坡度及平台长度应符合要求,应设有道口标志、鸣笛标及护桩。 4、应由经公司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的路工担任道口工看守。 5、应按路局《道口管理规则》制定道口看守制定。道口栏木对道路关闭为定位。 6、临时道口应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拆除,需要延长,应提前办理审批手续。 1、凡影响行车施工的地点应设置防护。 2、竖立或撤除高柱信号机柱时,应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 3、列车通过时严禁在线路两侧信号机上作业。 17、信号机施工 4、信号机试验期间灯光必须遮档,不得与既有信号混淆。 5、新设尚未启用或应撤除尚未撤除的信号机,均需将机构向线路外侧旋转90度或加无效标志,机构门应关严,并熄灭灯光。 6、施工完毕,联络员应向值班员办理销点手续,方可撤离。 1、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安全防护员进行施工防护。 2、车站值班员同意后,应将有关防护道岔操纵至不通向施工地点的位置或关闭防护信号机。 3、对失去联锁的道岔,室外应断开转辙机,安全接点,18、道岔转室内应单锁并断开启动电路。严禁封连端子,人为给出每少一项扣0.2分,辙装置施道岔表示或人为开放信号, 扣完1分为止 工(1分) 4、在有轨道电路的道岔上作业时,工具材料等不得将轨道电路短路。 5、车辆通过前必须将钻具提前撤离到线路以外不妨碍行车的地点。 6、施工完毕应单独操纵道岔,经试验良好后方可办理销点手续。 1、道岔第一连接杆处尖轨与基本轨有4MM及以上间隙时,转辙机不得锁闭。 每少一项扣0.3分, 每少一项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19、道岔信2、室内外人员必须共同确认道岔实际开通位置与控制号联锁试台定、反位表示及继电器的状态一致。 验(1分) 3、经设备管理人员验收确认正确后,方可销点、撤离现场。 20安装或更换轨道电路设备(1分) 1、一切影响行车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和检修作业,根据其性质利用不同的天窗进行。 2、在既有线安装或更换轨道电路设备时,必须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在施工地点 设防护员进行施工防护。 每少一项扣0.2分, 3、安装或更换钢轨绝缘时,应有工务人员配合,方可进行施工。 4、道岔跳线及钢轨连接线应及时盘绕、固定,穿越钢轨的跳线或钢轨连接线距轨底不得小于30MM,各种卡钉不得相碰。 5、在电力牵引区段更换扼流变压器、连接线、钢轨绝缘时,应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或利用停电天窗时间施工。 1、切实落实“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影响行车的施工,必须纳入施工天窗。 2、凡影响行车施工的地点应设置防护标志。 3、竖立支柱前应对该施工区段和电力线、通信线、桥隧等施工情况进行了解,制定安全措施。 21、组立电4、严禁利用平板车承载各类吊车进行立杆作业。凡上化接触网线进行立杆作业的吊车必须得到铁路局主管部门的批支柱(1分) 准。 5、施工列车在运行中不得进行起吊工作,吊臂应停放在规定位置,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 6、用吊车竖立钢柱、混凝土支柱时,支柱顶端应稍向田野倾斜,股道间支柱应顺线路方向倾斜。 7、整正钢柱时,地脚螺栓的螺母只可松动,不可卸下。 1、切实落实“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影响行车的施工,必须纳入施工天窗。 2、凡影响行车施工的地点应设置防护标志。因地形而通信不畅时,应按规定设立中间防护员。 3、施工作业车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作业台应指定专人和指挥人员联系 22、在桥墩上、隧道内凿电化支柱孔、灌注及装配(1分) 4、桥墩台侧面打眼应搭设作业台,作业台应安全可靠,并有护栏。 5、施工人员在来车时应停止作业,避让到安全地点。 6、在隧道内施工,应备有安全可靠且满足照度要求的照明设备。 7、作业车运行时,施工人员应停止作业,作业台上放置的材料和工具,应有防止脱落的安全措施。 8、作业中出现隧道顶打穿插和涌水,应通知有关部门堵漏。 9、在作业车进行装配时,材料起吊应用绳索将材料系牢后进行。 10、作业车平台作业人员不得超过4人。 11、作业车的作业平台应降到安全高度后方可运行。 12、施工时的工具不得侵入邻线铁路建筑接近限界。 23、电化接触网软横1、不得在有机车或车辆运行的情况下起吊、安装软横跨。 每少一项扣0.25分 每少一项扣0.1分,扣完1分为止 每少一项扣0.15分,扣完1分为止 跨的装配(1)分 2、6股道以上软横跨的吊装不宜使用绳索。 3、有轨道电路区段使用的车梯必须装绝缘车轴。 4、在既有接触网软横跨改造中,撤除的软横跨严禁在带有张力时剪断,应在安全的情况下用绳索缓慢撤除。 1、施工前签订安全协议。 2、应根据设计文件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与设备管理单位现场核查地下管线的准确位置。 3、制定的下管线的防护方案,并认真落实。 4、在埋有电缆、管道的地点作业时,施工前应在地面设立安全措施,未探明地下设施位置走向前,应由专人现场监护作业。严禁使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盲目作业。 5、在施工过程中要经常监视既有设备状况,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施工,确认对既有设备无影响后,方可继续施工,并认真做好记录。 6、制定损坏既有设备抢修方案。 1、严格按封锁施工设置防护体系。 2、应指派熟悉行车有关知识的人为卸料负责人,指挥全面装卸车工作,并为每辆车指定一人为组长。 3、卸料负责人应向车站值班员提出装卸车辆数,地点、品名和时间的申请,经列车调度员同意后,布置有关单位执行。 24、地下管线的防护(1)分 每少一项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25、区间卸4、制定区间卸料安全卡死制度,并向卸料人员作认真料(1)分 交底。 5、卸料完毕后,卸料负责人应负责检查卸料距离,清好道,关好车门。 6、严禁机车与车辆摘钩。不得侵入邻线限界。 7、卸条石、片石、钢轨、混凝土枕等笨重材料时,禁止边走边卸;严禁列车在车辆偏重的状态下运行。 26、跨越邻线搬运钢轨、混凝土枕、便梁、轻型车辆(1分) 1、凡影响行车施工的地点应设置防护 每少一项扣0.15分,扣完1分为止 2、换装或搬运钢轨、混凝土、辙叉等笨重轨料,应有专人指挥,尽量在平整的地面行走;必须在坑洼不平或在线路上行走;要注意踏稳踩牢。 3、抬运钢轨、辙叉及金属料具,不得大街两股钢轨及绝缘接头、引入线及轨距杆。 1、施工人员横越铁路时,必须遵守“一站、二看、三通过”的规定。 每少一项扣0.3分 27、控制人员材料机具侵限(1分) 2、跨越轨道搬运材料、机具时,应集中在固定地点,并加强了望和防护。笨重物体或履带式施工机械过道口时,应有安全和应急措施,按《技规》第一线7条规定办理。 3、施工中在营业线旁搭设脚手架、临时堆放工程材料、停放机具设备等,一律不得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 每少一项扣0.2分 4、机械施工填筑路堤,在接近营业高度时,应于距钢轨外侧2米处设置“连续限界标志”,并派专人临视。当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装卸、回转等作业,防止机具侵限。 5、道碴、片石、砂子等线桥用料不得侵入建筑接近限界,换下的钢轨可放在道床肩上或道心里,放在道心里应作相应固定。 1、轻型车辆及小车原则上只准在施工作业时和昼间使用,在任何情况下,轻型车辆及小车不得影响列车的正常运行。 28、轻型车辆及小车3、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必须具备《安规》规定的条件,每少一项扣0.2分 的使用(1)条件不具备严禁上线使用。 分 4、在区间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必具备《安规》第2.5.5条的规定进行防护。 5、在站内使用单轨小车及人力推运的轻型车辆时,须与车站值班员办理承认手续,并在其前后各50米处显示停车信号,随车移动,进行防护。 四、施工安全事故(20分) 2、使用轻型车辆时,须取得车站值班员对使用时间的承认,并填发轻型车辆使用书,(见《技规》附件六)。 施工安全事故情况(20分) 对施工安全一般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每起事故扣10分;负有重要责任的,每起事故扣8分;对行车险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每起事故扣15分;负有重要责任的,每起事故扣13分;负次要责任的,每起事故扣11分; 对施工安全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每起事故扣20分;负重要责任的,每起事故扣18分;负次要责任的,每起事故扣13分;

附件3:

南昌铁路局建设项目

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整改通知书 NO:

建设项目名称: 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检查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检查地点 存在的问题: 整改要求: 检查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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