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民批复了湖北省国⼟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民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年产值标准和区⽚综合地价的通知》⼀并实施。
湖北省宜昌市城区⼟地共分为三类:
⼀类区⽚区⽚范围:西陵去窑湾乡(含西陵经济开发区)、峡⼝风景区、伍家岗区伍家乡、宜昌⾼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园区)。
补偿标准:耕地:58380元/亩;菜地:218元/亩;果园:218元/亩;茶园:218元/亩;精养鱼池:218元/亩;林地:46704元/亩;未利⽤地:29190元/亩。
⼆类区⽚区⽚范围:点军区点军事处、联棚乡、桥边镇、艾家镇、⼟城乡⼟城、李家坝、花栗树、三涧溪、三岔⼝、车溪村;猇亭区古⽼背事处、虎⽛事处(除⾼家、⾼湖村以外)、云池事处(除福善场村以外)。
补偿标准:耕地:49000元/亩;菜地:53900元/亩;果园:53900元/亩;茶园:53900元/亩;精养鱼池:53900元/亩;林地:39200元/亩;未利⽤地:24500元/亩。
三类区⽚区⽚范围:点军区⼟城乡除⼟城、李家坝、花栗树、三涧溪、三岔⼝、车溪以外的村、猇亭区虎⽛事处⾼家、⾼湖村、云池事处福善场村。
补偿标准:耕地:40850元/亩;菜地:44935元/亩;果园:44935元/亩;茶园:44935元/亩;精养鱼池:44935元/亩;林地:32680元/亩;未利⽤地:20425元/亩。
即明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民规定执⾏。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法精神,征收农民⼟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活⽔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地利⽤较好,⽽使⼟地年产值远⾼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农⽤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欢迎咨询云讼拆迁律师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