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办(督导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推进国家卫生区建设,全面完成创建卫生区健康教育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大足创卫指挥部发〔20xx〕7号文件精神,决定参加创建卫生区健康教育工作培训。现将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时间
20xx年10月26日下午14:30-16:30。
二、参会地点
大足区人民医院老院区大会议室(行政楼9楼)
三、参会人员
1.各学区办健康教育工作分管领导1人;
2.各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分管领导、专兼职工作人员各1人(详细名单见附件)。
四、培训内容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xx年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标准及释义。
五、有关要求
1.请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安排,确保参会人员能正常参会。
2.请参会人员务必准时参会。
3.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大足区教育系统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分管领导及专兼职工作人员名单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20xx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