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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反腐的政治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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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治学角度浅析“网络反腐〞

摘要:本文从政治学的视角分析了“网络反腐 〞的根本涵义和机理,认为网络反腐实质上是一种网络政治参与行为,其根本动因在于政治参与主体对社会核心政治价值的追求,作为一种社会监视,网络反腐成败的关键在于反腐信息的阳光透明、及时反响和长效机制的构建。 “网络反腐 〞具有虚拟性与现实性、知情权与监视权、数字化与在线化、平等化与有效化相统一等特点。

关键词:网络反腐;动因;机理

当前,网络已渗透于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生存方式。网络的功能已远远超出其诞生时的初衷,特别是当网络与政治连线时,直接导致各种网络政治现象层出不穷,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在于网络被直接应用于政治参与,成为政治参与的新途径、新场所和新工具,直接影响着人类社会的政治生活。在诸多的网络政治参与现象中,“网络反腐〞日益呈现出强大的功能,即通过网络技术及所引起的社会效应对执政行为的监视和对权力的约束,从而到达有效预防、遏制、惩戒行为的一种全新方式,是反事业的新方式。本文拟从政治学理论的角度对“网络反腐〞的内涵、机理、机制构建等问题进展研究和探讨。

一、网络反腐内涵概述

〔一〕何谓网络反腐

从政治学的角度看,网络反腐是指社会政治主体为了追求现代社会的核心政治价值,通过网络揭露、曝光和追查各类行为的活动。据此,网络反腐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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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网络反腐的主体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即作为社会组成单元的个体成员的网民,作为网络团体形式的网络共同体,以及作为社会核心层次的国家专门机关,如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它们共同构成了网络反腐的主体;二是网络反腐的根本动因在于政治主体对社会核心政治价值的追求。在现代社会中,“正义〞、“平等〞、“自由〞、“XX〞以及公民社会的价值等被视为核心政治价值。社会政治主体出于对核心政治价值的追求,对行为进展监视、追查、谴责,以便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平、正义;三是网络反腐的载体是互联网络。网络反腐是通过网络这个公共传媒发布、传播、反响信息,进而形成网络,引发监视,引起国家专门机构的关注,从而到达反腐倡廉的目的。

〔二〕网络反腐的本质

网络反腐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内涵明确的概念,就在于它在本质意义上整合了三方面的内容,即网络、、执政能力。网络以其独有的特征,一方面吸纳了表达,有效整合了民众的智慧和意见,形成了一个良性互动的社会XX环境,从而对执政、施政行为产生了无所不在的监视和约束。另一方面,网络也为执政者和施政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平台和崭新的对话方式,可以更为清晰、理性、全景式的把握民众心理和社会气氛,从而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与时俱进的提高执政、施政能力,从而在内部减少并消除发生的可能性。网络为反提供了两大支柱,一个是阳光下的“扁平社会〞,一个是逐步精英化的执政群体。本人认为,前者尤为重要,也凸显了网络反腐作为全新反腐利器的优势。

〔三〕网络反腐的特点

相对于一般意义上传统的反对的诸多形式而言,网络反腐表现出以下一些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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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快捷性与广泛性。这一点是基于网络技术及其应用的特点。网络技术应用的一个最直接的优势就是,信息资源的瞬间共享和传播。这就为民众提供了高速高效、畅通无阻的反响渠道,极大的便利了的表达,有效缓解了传统信访程序所带来的民怨积压。同时信息的广泛传播也扩大了典型事件的曝光面和曝光力度,从而极大的激发了民众监视的热情。

2、平等性和全民性。网络没有门槛,任何人都可以在网上表达意愿,这就形成了官民平等对话、信息及时反响的良性惯例,有效克制了传统信访方式的那种“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的官僚机制,从而将官民之间的隔膜彻底撤除,有助于民众举报事件的舒畅性。

3、匿名性和透明性。这是网络最吸引人之处,也是网络反腐最引以自豪的特征之一。匿名表达使得网民获得前所未有的平安感和主体地位,从而能够获得真正的监视热情和自由,一改正去担忧打击报复的情况。而执政者也可以通过打造反腐网络来打造透明,将执政行为的细节都公布于众,让行为无处遁形。

二、网络反腐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网络反腐在近两年出现,并能够迅速成为我党反腐倡廉事业中极为重要的课题,有其内在原因,可以归结为两方面,即行为和网络应用。

〔一〕当前行为的新特点和趋势

首先,反往往不能在同级部门之间进展,往往需要更高一级的纪律检察机关进展调查和惩治。而行为主体往往形成了严密而精干的权钱交易集团,这就需要反腐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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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要同样具有更为权威的地位和手段。其次,手段的高科技化且更为隐蔽。手段隐蔽化、高科技化。贪污的手段日益具有隐蔽性,钱权交易、市场寻租等转人幕后,在高科技面前,没有高科技的反手段,反斗争将显得软弱无力,束手无策。最后,领域的扩大化。行为由过去的权力集中扩大到各行各业,已然成为社会进步的腐蚀剂和侵害社会机体安康的毒瘤。面的扩X需要反腐行动面的扩大。

〔二〕网络反腐的优势

网络反腐属于媒体反腐的一局部,但是却要远远先进于传统反腐,就在于网络的优势要远胜于传统媒体。问题之所以棘手,一方面是事件往往屏蔽了公众的知情权,在隐秘的层次实现了权钱交易;一方面主体往往掌握着权力,使得制度监视、法律制裁等手段受到约束。而网络作为一种媒体,其性很强。网络反腐和网络监视让执政向高素质化、公开化、XX化、科学化、法制化靠拢,强大的网络监视气氛和无孔不入的群众监视让意识到,“手莫伸,伸手必‘上网’〞。网络所形成的巨大的社会监视气场也能够为广阔保持勤政廉政的作风提供强大的正义气氛。对于那些正蠢蠢欲动的形成威慑力而不敢冒险,对于那些处于隐蔽状态的问题敲响警钟从而收敛自己的行为,而对于那些分子,网络将最大限度的整合群众提供的信息、言论表达和反响效应,将事件第一时间、最大范围公布于众,从而对当事人及所在单位乃至上级主管部门形成强大的压力,最终使当事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三〕网络反腐的根本机理

在信息时代,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型的反腐形式和途径,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反腐形式,具有其独特的机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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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反腐实质上是一种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网络政治参与主要是指在网络时代,发生在网络空间,目标指向现实社会政治体系,并以网络为载体和途径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一切行为。我们也可以将其理解为“网络上的政治参与〞,或者简言之“网络参政〞。依照我们对政治参与的一般理解,我们可以从政治参与的主体、政治参与的目标、政治参与的形式和手段等几方面分析网络反腐问题。从主体看,网络反腐的主体与网络政治参与的主体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只不过网络政治主体又有其明显的特质。例如,在网络上公民是以网民的身份出现的,网民本身具有虚拟、匿名等特质,恰恰是网民的虚拟特征,使得他们可以消除现实社会中反腐过程中的种种顾虑,公开揭露各种现象。从目标看,网络反腐的目标指向在于社会政治体系及其组成局部〔包括机关和〕。从形式和手段看,网络反腐和网络参政都是XX、监视的表达,只是网络反腐的载体是一种利用新型公共传媒进展的权利反腐形式。

2、网络反腐的根本动因在于政治参与主体对社会核心政治价值的追求。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参与观认为,人们之所以参与政治,是建立在切实的物质利益根底之上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这里的“利益〞既包括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体利益,更包括社会的公共利益,而这些利益是由“正义〞、“平等〞、“自由〞、“XX〞等社会核心政治价值维系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反腐的根本动因就在于政治主体对社会核心政治价值的追求。正是基于社会政治主体对社会核心政治价值的追求,导致了网络反腐现象的出现和开展。

3、网络反腐实际上是一种社会监视。一般而言,反对可以分为国家机关利用公权力反和利用公共传媒和社会进展的反,网络反腐本质上属于后者。社会监视的种类和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而监视是社会监视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也是现代社会权力制约和反斗争的重要手段。网络作为一种新型的公共传媒,由于其特殊的组成构造特点〔无中心、无边界〕,造就了它与其他传统平面媒体不同的特质,可以发挥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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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大的监视作用。对网民和网络共同体而言,网络赋予他们更加自由、的话语权,网络信息的互动有效性增强了网络监视的实效性和便捷性,一旦网民在网络上通过发贴、发表评论文章、撰写博客、网络举报等形式提供反腐线索,曝光现象,抨击行为,引发广阔网民的关注时,就会形成强大的场,从而给有行为的以巨大的压力,进而引起专门机构的关注,对行为实施追查和制裁,到达反对的目的。

三、开展网络反腐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网络反腐的法律保障机制,实现网络反腐法治化。

人类社会开展的无数事实雄辩地证明,实现社会治理的法制化是保障社会有序安康开展的必然选择。建立健全网络反腐的法律保障机制,实现网络反腐的法治化既是标准网络反腐行为的需要,更是网络反腐合法化的需要。互联网开放与平等的特点,在给网络反腐带来更多的时机和可能的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必须对网络反腐行为进展法律界定和标准,必须建立一整套既有广泛约束力,有具有针对性的,符合网络空间特点的?网络法?及其配套法律体系,通过法律明确界定网络反腐行为的范围、方式、途径,通过法律标准网络反腐行为,使网络反腐在法制的框架内得以安康开展。

〔二〕加强技术创新,构建专业网络反腐平台,畅通网络反腐渠道。

维护网络反腐的正常秩序,不但要依靠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标准,同时也离不开强制性的技术控制手段。我们应当看到,网络反腐中出现的诸多不利因素,往往是与网络技术本身的不断开展相伴而生的。正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由于技术来了的问题最终还需要技术创新本身得到解决。要通过技术创新构建专业的网络反腐平台,畅通网络反腐渠道。构建从地方到的专业网络反腐平台,可以有效解决网络反腐信息反响滞后、网络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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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问题,克制网络反腐的随意性弊端,保障网络反腐平台运行的平安性和稳定性。

〔三〕构建网络监视信息快速反响机制,提高网络反腐的效率。

作为网络反腐的重要主体,国家专门机关,如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要建立网络舆情监视的快速反响机制,设立专门舆情分析系统以及部门和专业人员实时浏览网络,可以在第一时间应对“网络曝光问题〞,监控网民对公职人员的反腐信息。换言之,有效解决监视与社会XX监视之间的信息对称问题是实现网络反腐有效性的必然选择。通过快速反响机制,网络反腐主体及时在线监控网友对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有关党风廉政建立、作风效能等方面的举报信息。一旦发现,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展调查,并即时发布信息回应,使举报信息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从而有效提高网络反腐的效率。

四、有关网络反腐的一些反思

〔一〕网络反腐要走制度化道路

虽然网络反腐激发的是民众的监视与约束的活力,但是假设要开展成为能够与时俱进的预防、克制、惩治行为的利器,就必须要走制度化道路。好的制度是反腐的根本。而好的制度都是从实践中探索和总结出来的。XX株洲的经历启示我们,首先要在各个监察部门建立专属的网上投诉中心,配备专门的人员处理投诉和举报,经过信息整理归类,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并及时反响处理意见给在网上投诉举报的群众,注重举报事件的追踪调查。这种运行完备的网络反腐实践能够为制度化提供最为直观、最可靠的经历和佐证。当然,网络反腐的制度化还需要立法、司法、执法机关的职能整合,保证网络反举报材料不仅仅是受理,而应该建立一条通畅的网络反腐材料处理专门渠道,由纪检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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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调查,然后根据材料举报内容的真实与否决定是否进入司法调查程序。目前,网络反腐还处在“无法可依〞的阶段,因此立法工作是首要任务。

〔二〕网络反腐要加强对网民的道德教育

网络反腐的主体是公众。公众通过网络这个新兴媒体参与社会监视应当尽量做到理性、客观,反映情况有理有据,而不要因为个人恩怨或一时之快而进展不实投诉或举报。通过网络参与社会监视是人民XX在网络时代的一种具体表达,要行使好这项公利,就应该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参与进来,而虚假无效的举报行为不仅增加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本钱,同时也放弃了行使这一权利的严肃性,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XX甚至构成犯罪。所以在网络反腐体系建立中应当从制度层面来加以标准,也要结合教育手段对广阔网民进展网络道德的疏导和指引。另外应该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些在网上发布和传播虚假信息的惩罚性的制度标准,以此来起到约束作用。

〔三〕网络反腐要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工作

伴随着网络技术的升级,网络表达的“百无禁忌〞也越来越受到约束,通过计算机网络高新技术可以查找到网络言论的原始作者的事件屡见不鲜。网络的“匿名〞优势特征伴随着技术的进步也逐渐瓦解,这自然是网络标准化的利好消息,但同时也消解了公众进展网络监视的积极性和勇气。担忧被举报人通过技术手段找到自己而施以报复的情绪越来越深入的影响了公众的心理,从而降低了网络反腐的民众根底和力度。因此,对于“实名制〞和XX制度的思考还是非常必要的。

综上所述,网络反腐实质上是一种网络政治参与行为,其根本动因在于政治参与主体对社会核心政治价值的追求,说到底,网络只是一种工具,网络反腐假设不能与制度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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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对接,那么现有的网络反腐模式将难以持续。一方面,对网络反腐应当合理引导,确保网络反腐渠道的畅通。有关部门要在引导网民发布有效举报信息的同时,应对网络舆情进展及时监测、搜集和研判,保护网民反腐热情;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完善网络反腐的处理与反响机制,及时快速的对网络举报信息展开核查。使得网络反腐信息受理及时便捷、处理公开公正、反响及时公信,发挥网络反腐的最大威力。

此外,网络反腐还需要诸如信息公开、财产公示、离职审计、任职公示等众多制度的配套落实。这样,既可在技术层面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使得网民举报有据可依,确保其监视权。只有将网络反腐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进程,与传统防腐反腐手段互动,形成合力倒逼清廉从政。

参考文献:

[1]李颖,李涛.专家呼吁尽快制定举报法民调认同此乃当务之急[N].中国青年报,2009-03-17.

[2]你是怎样对待反的[N].文汇报,2010-03-11

[3] 郝一峰.浅析网络反腐[N].人民网-理论频道,200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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