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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现状及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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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lNJ N INANcEc 硪I学练笔 t 墨jtJ. NJIA GF 啦圆 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现状及选择 王晓倩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摘长春市1 30000) 要:随着我国经济金融环境的不断变化,我国实行分业监管模式劣势愈发显得突出,金融监管模式需要改 变。本文从分析我国现行分业监管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遵循高效率、好协调、宽口径的原则,探求我国有效的 金融监管模式,以适应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浪潮的冲击,从而保证我国金融业的稳健发展 关键词:金融监管模式;分业监管;混业监管 一、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融行业、金触机构和金融业务均由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负责 同产品市场一样,金融市场也存在着失灵问题。造成金融市 监管。单一监管可大大降低成本投入,有利于取得规模效益,并 场失灵的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垄断和公品特性。 在监管目标和手段上具有一致性和协调性,可防止监管真空 金融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主要是由事前信息不对称的逆 和交叉监管现象。单一监管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可迅速适应新 向选择和事后信息不对称的道德风险构成,二者均会导致贷 业务,更有效地行使监管职责。同时,单一监管模式也存在其缺 款者的慎贷、惜贷行为,即使此时市场上的信贷风险很小;金融 点:缺乏竞争,不能体现金融业不同业务之间的差别,难以形成 市场的外部性主要是指它的负外部性,个人成本要大于它造 集中明确的监管目标和采取正确合理的监管方法,易导致官 成的社会成本,社会为其行为买单,这是由于金融领域具有极 僚主义。 强的传染效应,它有可能破坏整个金融市场;垄断是金融部门 利的净损失,同时还会引发金融机构的寻租行为,而这对整个 (二)分业监管模式。分业监管模式是目前比较普遍的一 个专职的监管机构,负责各行业的审慎监管和业务监管。分 自由竞争发展的结果,它会降低资金的配置效率,造成社会福 种监管模式,指在银行、证券和保险三个业务领域内分别设立 社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危害;金融市场的公品特点是指 业监管具备以下优点:(1)专业监管机构负责不同的监管领 稳定与公平有效的金融市场虽然可以给某一地区或社会带来 域,具有专业化优势,职责明确,分工细致,有利于达到监管目 好处,但人们却没有多少提供它的激励,因为这种益处的供给 标,可提高监管效率。(2)具有竞争优势。分业监管模式的缺点 往往不是某个私人所能为的,只能由国家出面提供。正是由于 是:(1)多重监管机构之间难于协调,容易出现监管真空和交叉 金融市场存在市场失灵,才使监管成为必要。根据凯恩斯主义 监管现象,出现“监管套利行为”,即被监管对象有空可钻,逃避 的观点,在市场“看不见的手”失灵时,应由“看得见的手”—— 监管。(2)分业监管各个机构庞大,监管成本较高。(3)分业监 ,来解决市场失灵。 的金融工具、金融衍生品以及新的交易方式和管理方法等层 管难以综合评估混业金融机构的风险,不能在不同类型的机 (-)混业监管模式。混业监管模式是在金融业综合经营 监管模式和分业监管模式的优点,其具体形式有牵头监管 近30年来,国际金融领域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金融创新 新 构和业务之间制定必要的区别。 出不穷。金融创新的发展在推动金融业及金融币场发展的同 下,对单一监管和分业监管的一种改进型模式,兼顾了单 时,也加大了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这势必对金融监管提出新 的更高的要求。所谓金 领域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是指当一 和“双峰式”监管模式。牵头监管即在多重监管主体之间建立 国或是一地区的金融机构发生破产或是其他金融风险时,会 及时磋商和协调机制.特别指定一个牵头监管机构负责不同 在该国或该地区产生一系列的传导效应,最终可能会给整个 监管主体之间的协调工作。“双峰式”监管模式是指根据监管 金融体系带来连锁反应,致使金融体系发生金融危机,严重的 目标设立两类监管机构,一类负责对所有金融机构进行审慎 会使该国乃至整个地区的经济陷入萧条和瘫痪状态。因此十 监管,控制金融体系的系缔畦风险。另一类机构是对不同金 分有必要对整个金融系统进行有效的实时监管,以确保整个 业务经营进行监管。混业监管具备以下优势:(1)与单一监管 金融领域的安全。 二、现行主要金融监管模式 模式相比,一是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监管机构之间的竞争与 制约作用;二是各监管主体在其监管领域内保持了监管规则 (一)单一监管模式。典型的单一监管模式指对不同的金 的一致性,既可发挥各个机构的优势,还可将多重机构的不利 作者简介:王晓倩(1986年一),女,汉族,2005级在读本科生。 囵 研学练笔xlNJ| 譬 ANcE ll≥囊 最小化。(2)与分业监管式相比,混业监管模式降低了多重监 融市场不断开放,金融业务的交叉及金融机构的融合,使现存 管机构之间互相协调的成本和难度。同时,对审慎监管和业务 的分业监管模式所蕴含的问题日益显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四 监管分别进行,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或交叉监管。(3)混业监管 个方面。 具有分业监管模式的优点,其最大优势是通过牵头监管机构 高监管效率。  ’(一)在金融业务交叉过程中,牵涉到不同领域之间的交 的定期磋商协调,相互交换信息和密切配合,降低监管成本,提 叉区域往往是不同监管部门监管的薄弱环节。一方面,银行、 信托、证券、保险之间业务的混合削弱了分业监管的业务基 础。不同种类金神机构提供具有替代性的金融产品,扩大了银 三、我国金融监管的模式及存在的问题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我国对金融业的 行、信托、证券、保险之间混业经营的基础。按照《商业银行中 监管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这就是最初的混业管理。 随着金融机构种类的多样化和金融业务品种的快速发 展,在分业经营格局基本形成之后,1998年我国对金融监管 进行了重大改革,将证券机构和保险公司的监管权由中 国人民银行移交给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简称中国)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形成了中国人 民银行、中国、中国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 险业进行监管的“多头 监管模式。在这种监管模式下,三家机 构的监管职能有着明确的具体分工。中国人民银行在 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并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中 国是在领导下的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 中统一监督管理的机构,它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 护证券市场秩序,保证其合法运行。中国于1998年建 立,是直属事业单位和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机关,依法 统一监管保险市场。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金融业的快速发展,这种模式很 快就不能适应新的发展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 法》的颁布,使中国人民银行风险监管的意识逐渐加强,尤其 是《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的颁布,更加促使中国人 民银行开始考虑如何对银行业实施更加有效监管的问题。因 为在原有的监管模式下,银行监管银行业面临两难选择: 一方面,银行要负责货币的稳定,要密切关注商业银 行的贷款规模与通货膨胀指数;另一方面,银行又要注意 商业银行的证券交易风险,保证商业银行具有充足的流动性, 防止商业银行陷入流动J性危机。由于银行的主要职责在 于制定适当的货币,以保证币值的稳定,因此,客观上存 在着银行只注意货币而忽视监管银行金融业务的可 能。尤其是当货币与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需求之间产生目 标冲突时更是如此。 为此,在十届全国一次会议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通 过了《关于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方案将中国人民银 行对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 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并与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 整合,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银监会 自2003年4月28日起正式履行职责,是直属事业机 构。根据授权,银监会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 稳健运行。由此,我国形成了以“一行三会”为基本格局的金融 监管体系。这种模式运行以来,我国金触监管工作不断得到加 强’1足进了金融业的稳定运行。但是,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金 间业务暂行规定》规定,商业银行可以进行包括金融衍生业 务、各类投资基金托管、各类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 回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等。这些中间业务与证 券、保险业务密切相关,并具有一定的替代性。在保险业方面, 自1999年l0月以来新的险种不断涌现,这些新的保险业务, 既具有投资功能,又具有储蓄功能。另一方面,银行、信托、证 券、保险业之间资金和业务往来的日益密切增加了分业监管 的难度。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的联结渠道是多样的,既可 以通过金融机构同时在两个市场运用直接联通,也可以通过 企业和居民的资产管理而间接联通。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 资金渠道,客观上使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与保 险公司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资金往来、资产负债的相互制约 更加明显,使得现行以机构性监管为特征的分业监管面 临较大困难。 (二)虽然建立了三家监管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但协调 监管机制仍然不完善。这主要表现为:三个监管机构之间以及 与银行之间没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导致难以进行协调 监管。各个监管机构行政级别相同,单个监管机构缺乏对系统 性金融风险情况的了解,影响了决策机制的建立。银行没 有作为联席会议的成员,不利于就有关维护金融稳定的 与其他三家监管机构进行协调。银行由于信息不灵,难以 有效地执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能;对于是否发放救助性贷款,缺 乏~套科学的评价标准。中国尚未建立投资者风险补偿制度, 银行在运用再贷款救助高风险金 机构时,其关注的焦 点实际上是社会稳定,而非宏观金融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 了银行货币的性。 (三)监管成本较高。就成本分析而言,不同的组织架构意 味着不同的监管成本。由于监管呈现出规模效益(economy of seale)和范畴效益(economy of scope),所以监管者数目愈小 (甚至只有一个)优点便愈多,这样的监管机构费用类成本和 监管协调成本就较低。我国在难免出现监管目标交叉、模糊, 混淆不同行业的风险控制技术和文化差异的同时可能会增加 道德风险,从而增大效率损失类和寻租类成本。 (四)不利于金融创新与金融业的规模集中。在现行分业 监管制度下,银行参与证券业务被,一些具有转移风险及 套期保值功能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无法在市场立足,影响 到证券机构的运作及策略,证券市场表现出很强的短期投机 性和不稳定性。同时,分业监管制度,也不利于银行业向“全能 银行”发展,影响其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对于证券、保险的严格 、融资及投资渠道的缺乏、传统单调的业务品种,7305iJ了 2008/8X, ̄J ~GF,MⅣcE研学练笔 圆 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使证券、保险行业竞争力下降。 四、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 了监管机构之间的竞争与制约作用;各监管主体在其监管领 域内保持了监管规则的一致性,既可发挥各个机构的优势,还 可将多重机构的不利最小化。与完全分业监管模式相比,这种 (一)金融监管模式选择的原则 通过对我国金融监管模式存在问题的探讨表明,变革金 模式降低了多重监管机构之间互相协调的成本和难度。同时, 融监管组织结构模式时应当坚持以下三个原则:高效率、好协 对审慎监管和业务监管分别进行,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或交叉 调、宽口径。 及重复监管。其次,具有分业监管模式的优点,其最大优势是 所谓高效率,一方面是指新的金融监管模式设置必须考 通过牵头监管机构的定期磋商协调,相互交换信息和密切配 虑到各部门之间的监管重叠与监管缺位问题,尽量使每一项 合,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但是,这种监管模式由于监 金融活动有且只有被监管一次,从而提高监管效率。另一方 管机构设置比较复杂,如果各监管机构之间协调性差,则会造 面,尽量减少监管者数目,发挥规模效益与范畴效益,降低监 管成本,从而提高监管效率。 所谓好协调,是指新的金融组织必须达到良好的信息共 享状态,保证金融监管组织作为一个整体所应发生的效能,协 调金融监管,既是金融业各部门平稳发展的要求,也是防止发 生道德风险、风险集中、风险传递的有效措施。 所谓宽口径,是指监管机构应放宽对金融机构业务的限 制,使金融机构更易于分散风险,获得盈利。随着我国的开放, 外资银行的进入,竞争的加剧,这一点显得尤其重要。 (二)我国金融监管模式选择的探讨 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模式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 的,其目的是避免风险在银行、证券和保险业之间相互传递,保 证金融业的安全与稳定。但是,由以上分析知,分业监管在我 国现在的历史条件下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混业经营是我 国金融业未来长期发展的必然趋势。但由于一步到位的将各 个监管机构合并会引起过多的负面效果,如机构变动过大,人 员调整过多,改革成本大,改革阻力大等,金融监管应该分两 步走: 1.短期性的选择 我国现在的金融监管状况是由、银监会和 对不同的金融行业进行监管,银行统一进行协调。这样的 监管系统设计,其问题主要在于央行既要进行货币的制 定和执行,又要对金融监管统一调度,会有力不从心的时候。中 央银行的宏观目标和微观目标之间也很容易发生冲突,其结 果是,往往会因为一个目标而牺牲另外一个。 因此,应该在现有的分业监管基础上,成立一个金融 监管委员会,负责协调金融监管,确定金融体系的重大问 题和趋势,共享监管信息资源,实现监管成本最小化等。证 监会、、银监会管理不变。这方面的例子有法 国,法国金融监管当局的三个委员会各负其责。一是银行 与金融法规委员会,该委员会制定适应于信贷机构的制度 和规章。二是信贷机构和投资公司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 信贷机构和投资公司的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三是银行委 员会,该委员会负责监督信贷机构和投资公司的合规性及 财务稳健状况。三家监管机构定期举行会议进行决策,决 策前的准备工作和决策的实施以及与财政部的协调工作 都由设在法兰西银行内的总秘书局信贷机构部负责。三家 机构的预算也来自法兰西银行。 与统一监管模式相比,这种监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保持 成成本增大等问题。 2.长期的改革目标 等市场发展成熟,金融监管有了一定的经验积累,可考虑 把与等监管机构并入国家金融监管局,由后者 成为我国金融业唯一的监管机构。这方面的例子有英国、日本 等。英国在1997年提出了改革金融监管体系的方案,成 立新的“金融服务监管局”。它是在原来已有的9个金融服务 业监管机构的基础上合并而成,使之成为集银行、证券、保险 三大监管责任于一身的一元化的金融监管机构。英格兰银行 主要负责执行货币和保证金融市场稳定。 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可以实现金融监管机构整合,精简 监管工作人员,提高监管效率,有效实现监管目标,实行金融监 管的统一制定和执行,既可防止出现决策与执行“两张 皮”或分散管理下“各自为政”的弊端,又能消除现阶段多 层监管、重复监管、机构,性监管所产生的弊端,也可更好地为 服务对象提供一个金融监管的超市,从而降低被监管者的成 本。另外,还有利于监督经验的集中,提高监管水平,同时,也无 形中抬高了监管机构的地位,反过来又促进了金融监管组织 在国内外的有效性和影响力。 总之,分两个阶段逐步推进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既 考虑了我国目前金融混业经营程度还十分有限现状,从实际 出发,尽可能地维护了监管组织结构的稳定,避免对监管模式 进行“大手术”而引发金融动荡和危机;同时,又认清了金融混 业经营在我国的发展趋势,主张依据金融混业程度的不断加 深和发展的不同阶段对监管模式逐步进行调整和变革。因此, 上述构想与我国混业经营的现实发展过程相适应,能够在提 高我国金融监管效率的同时,促进我国金融业在面对外来激 烈竞争的形势下保持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我国多事监管的宏观思 J1.亚太经济,2002,(1). 【2】韦荣真、吕旭红.对建立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思考 『Jl_南方金融,2005,(2). 【3】肖鸣凤.进一步加强央行监管机制建设的思考fJ1.内蒙 古金融研究。2005.(2). [4】全景网络hqty.eom. 【5]ga柳.中国金融监管模式选择.特区经济[J].2006,(10). 责任编校: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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