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崔香梅[1]
作者机构: [1]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出版物刊名: 法学页码: 112-121页
主题词: 有价证券无纸化;电子账户记录;投资者权利归属;账户划拨
摘要:有价证券发行无纸化后,投资者手中已不再持有实物证券,投资者的证券所有权通过中介机构的电子账户记录体现。我国现有的相关规定没有体现无纸化证券的特点,有些重要的制度尚属空白,有些规定是通过部门规章或业务规则形式制定的,其法律效力太低。应借鉴日本《公司债、股份等账户划拔法》,提升我国无纸化证券的立法层次,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电子账户记录为投资者权利归属的标志,明确规定无纸化证券的权利转移生效要件、账户记录的推定效力以及发生错误记录时的处理方法等,以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