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口县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调整规定的通知
城办〔2006〕105号
各镇、乡,县有关部门:
《城口县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调整规定》已经县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城口县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调整规定
为了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重庆市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号),结合城口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调整范围
(一)水环境功能类别与原划分规定相比,已发生变化的水域。 (二)水环境现状已不能满足原划分规定的水域。 (三)流域面积为3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 二、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调整原则
(一)坚持可持续发展方针,以水域现状功能为主,兼顾水环境规划要求。 (二)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鱼类保护区和重要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域。 (三)同一水域兼有多功能的,依最高功能类别划分。
(四)同一河流上游地区水域功能类别不得低于下游地区水域的适用功能类别。 (五)长江、嘉陵江的一级支流原则上不得低于适用Ш类标准。
(六)经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其水质适用地表水环境质量І类标准。
(七)对水环境现状已不能满足原划定规定的水域,调整后的适用功能类别不得低于现状功能类别。
(八)排污口所在水域形成的混合区,不得影响鱼类回游通道及邻近功能区水质原则。 三、本县各水域,依据使用功能划分的适用功能类别,按附表《城口县地表水域适用
功能类别划分表的规定执行》。
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取水口适用功能类别,按《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的监督管理
(一)城口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我县对本辖 区内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进行划分及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
(二)《城口县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表》未划分到的水域,由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会同水利、渔业、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使用功能和受纳水体适用的功能类别,执行相应的水域适用功能类别。
(三)根据我县环境状况和经济发展状况,如确需对本规定的个别河流或流域段水域适用功能类别作调整,先由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商定,报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四)我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在跨行政区域河流的出境处水域设置监测断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水质监测,并按水质功能进行管理。
(五)同一水域兼有多类功能的,按其中最高功能类别进行管理。 六、本规定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城口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县批准之日起施行。原《城口县批转县环保局关于城口县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规定的报告的通知》(城府[1999]94号)和《重庆市环保局关于城口县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调整的复函》渝环函[2005]146号文件中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的划分与本次调整不相符合的地方按本次调整的内容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表:
城口县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表
水域名称 县内流域水使用功能 面积(Km) 系 源头水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 渔业用水 渔业用水 1、正河 2、亢河 3、黄安河 4、力踩河 5、鱼肚河 6、代白溪 7、石溪河 8、杉木河 9、岚溪河 10、龙潭河 11、黄溪河 12、姚家河 13、左岚河 14、后裕河 15、坪坝河 16、岔溪河 133 88 102 36 136 30 161 98 142 320 81 84 41 35 392 81 汉 江 适用功能 类 别 І 水域范围 东安乡境内任河发源地至高观镇上场口(龙峡) 高观镇上场口(龙峡)至任河取水口下游50米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一级保护区 任河取水口下游50米处至葛城镇柳杨村(小河口) 葛城镇柳杨村(小河口)至出境口 高观镇上场口(龙峡)以上任河支流 备注 / 兼渔业农业用水 兼工农业用水 兼工农业用水 / ІІ (一)任河 2356 ІІ ІІІ І І І І І ІІ ІІ ІІ ІІ ІІ ІІІ ІІІ ІІІ ІІІ ІІІ ІІІ 源头水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 高观镇上场口(龙峡)兼渔业农业以下至任河与龙潭河用水 交界处以上任河支流 渔业用水 任河与龙潭河交界处以下任河支流 兼工业农业用水 适用功水域名称 能 水域范围 备注 类 别 (二)前河 673 ІІІ 1、燕子河 206 ІІІ 前河为干流,其余为前渠 2、葛藤溪 31 ІІІ 河支流 3、寒溪河 50 ІІІ 兼工农业用 渔业用水 4、周溪河 100 ІІІ 水 (三)中河 154 ІІІ 江 中河为干流,其余为中1、田坝河 30 ІІІ 河支流 2、余坪河 43 ІІІ 注:任河出县境处:岔溪口;前河出县境处:土家堡;中河出县境处:柳河。
县内流域水使用功能 面积(Km) 系 城口县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调整方案 水域 名称 任河 任河 辖区内水系 流域面2积(km) 汉江 汉江 597 150 133 88 102 36 136 水域范围 东安乡境内任河发源地至高观镇上场口(龙峡) 巴山镇所在地(任河与姚家河交界处)至出境 使用 功能 源头水 渔业用水 原适用功能类别 ІІ ІІ ІІ ІІ ІІ ІІ ІІ 调整后适用功能类别 І ІІІ І І І І І 备注 / 兼工农业用水 正河 亢河 黄安河 汉江 力踩河 鱼肚河
高观镇上场口(龙源头水 峡)以上任河支流 / 注:1、未调整适用功能类别的水域未上报。
2、备注中说明水域兼有的使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