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准许:1、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明显证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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