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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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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包括重婚、配偶同居、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可由双方协议处理,否则由根据情况判决,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婚外情离婚时财产分割应考虑无过错方的生活和工作便利,如适当倾斜分配财产数量或给予折价。很多人的想法缺乏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有以下情况可以认定离婚过错: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因此,像平时大家所说的,一夜情、通奸、嫖娼等等行为,都不算过错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不会照顾受害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婚外情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a、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b、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c、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外情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需要提醒的是,所谓“照顾无过错方”通常是在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上,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在财产的数量上可能是略有倾斜的分配,或者是在财产总类的分割上更多的是考虑到无过错方的生活、工作的便利。

比如说夫妻之间在婚后有一处共同房产,如果双方都坚持要求分得房子而同意给对方适当的折价的话,那么法官就可能考虑把这处房子判给无过错方。

而由无过错方给予过错方适当的折价,这也是对于无过错方的一种照顾。所以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发现,很多当事人的想法只是一种想当然,并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过错包括重婚、同居、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等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夫妻可以协商处理共同财产,无法达成协议时,将根据财产情况和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需要注意的是,在财产分割中,会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和生活便利。因此,当事人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基于主观想法的错误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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