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既遂的刑罚一般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单位犯罪则需缴纳罚金,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是指非法生产、买卖人民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认定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的要素包括行为、客体和罪责,情节严重是判断罪量的关键。
法律分析
一、构成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既遂的裁判: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应当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是非法生产、买卖人民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的认定和构成情况是怎么样的?
1、罪体
行为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的行为是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这里的非法生产,是指无生产权的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制造警用装备,或者虽有权生产,但超过有关部门的订货数量制造警用装备。非法买卖,是指无经营、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擅自销售、购买警用装备,或者有权销售的单位或者个人,向无权购买者销售。
客体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的客体是人民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这里的制式服装,是指国家专门为人民制作的服装。车辆号牌,是指人民专用的车辆牌照。其他专用标志,是指警章、警徵、警衔、警灯等便于公众识别,而用来表明人民身份或者用于工作的场所、车辆等的外形标记。警械,是指人民在从事执行逮捕、拘留、押解以及值勤、巡逻、处理治安案件等警务时,依法使用的警用器具,包括警棍、警笛、手铐、警绳等。
2、罪责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故意,是指明知是警用装备而非法生产、买卖的主观心理状态。
3、罪量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或者生产、买卖警用装备数量较大的,经有关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购买拒不听从的;影响恶劣的;非法生产、销售的警用装备用于违法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既遂的判决一般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是指非法生产、买卖人民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行为。罪体包括行为、客体和罪责,其中行为是指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客体是指人民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罪责是故意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量要素包括多次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生产、买卖数量较大且不听从责令停止、影响恶劣以及非法装备用于违法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等情节严重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法(2020修订):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持有、使用人民武装专用标志、警械装备、证件、印章的,由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三百六十九条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四百三十九条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