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是市民社会基本法的原因如下:
1、从民法的基本精神来看,民法强调了私权本位、私法自治的理念。
2、从民法的基本原则来看,现代民法制度有三大基本原则: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契约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体现:
1、全体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去参预法律的制定”;
2、“法律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是施行保护或处罚都是一样的”;
3、他们可以按其能力担任一切官职、公共职位和职务,除德行和才能上的差别外不得有其他差别。
综上所述,民法就是要为人们确定缔结市民社会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权利预期,通过对权利的设置和保护而达到维护市民社会关系的顺畅和有序的目的。所以,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以权利为出发点和归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