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反诉提起的起始时间为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的反请求。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应当合并审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应当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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