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判决书出现错误的,你一定要有有力、直接可以推翻判决错误的证据。然后通过在生效期内的上诉上一级人民、到同级的申请抗诉的方法,经过二审程序后的判决(全部或部分推翻原审判决),让院长纠正错误;在判决生效期外的,你可以到所在地省市级高级人民,申请再审,经过高级人民立案审理的(全部或部分推翻原审判决),才能让法官、院长纠正错误。
一、院长发现本院生效判决、裁定有错误怎样处理
1.各级人民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重新审理。
二、民事诉讼申请再审的条件
1、第一,有权申请再审的主体,只能是案件当事人。案件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或者上诉人、被上诉人,有请求权第三人及判决其承担实体义务的无请求权第三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亦有权代当事人申请再审。
2、第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对象,只能是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对于没有生效的裁判,可以提起上诉,但不得申请再审。
3、第三,申请再审应当具备法定的事由。
4、第四,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提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受理再审申请的是原审及原审的上一级人民,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提出申请,有义务接受。
5、第五,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即在裁判发生效力后3年内提起。
6、第六,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原审的名称、案由及案件编号,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申请再审的具体诉讼请求以及申请再审的事实、理由和法律根据。同时,当事人提交申请书,必须附上原审人民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副本。
三、投诉或者法官的方式
1、找纪检监察机关投诉
2、找本院纪检部门投诉
3、找上级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 人民发现人民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提出纠正意见。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人民认为人民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