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的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人,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只要取保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而取保候审的执行由机关负责。
法律分析
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人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辩护人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来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的资格条件及申请流程
取保候审是指在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时,根据法律规定,经批准,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暂时解除羁押,待案件审理期间由其保证人或者担保机构担保,履行法定义务,确保不逃避法律追究的一种措施。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符合一定的资格条件,如被申请人有固定住所、有合法收入或财产,无逃避法律追究的风险等。具体的申请流程包括填写取保候审申请书、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提交保证人或担保机构的担保意向书等。申请取保候审的程序需经审查决定,最终是否获准取决于的判断。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都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在一定条件下暂时解除羁押的措施,确保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不会逃避法律追究。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符合一定的资格条件,并经过审查决定。这一措施的实施有助于平衡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全的需要,同时也体现了法治的原则和精神。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