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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生育津贴未到账,可否离职?

来源:爱玩科技网

职工辞职后若生育津贴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且找到新工作,仍可享受津贴;未缴或停缴保险费则不享受。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53、54条。津贴和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分析

生育津贴辞职了一般不能领,但是职工如果找到新单位,且生育保险费用正常及时缴纳的,仍然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如果未及时缴纳或者停缴生育保险费用的,就不能享受生育津贴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拓展延伸

报销生育津贴未到账,如何解决?

当报销生育津贴未到账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问题。首先,与相关部门或人员联系,了解是否有任何延误或错误。核对提交的文件和申请,确保完整和准确无误。如果发现问题,及时提供所需的补充材料或修正申请。其次,与负责处理津贴支付的机构进行沟通,了解进展情况并催促处理。强调津贴对您的重要性,并要求得到解释或解决方案。如果以上尝试无果,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行的法律途径。最重要的是保持耐心和坚持,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合理的保障和解决。

结语

生育津贴的领取与生育保险费的缴纳密切相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只有在生育保险费用正常及时缴纳的情况下,职工才能享受生育津贴。若未及时缴纳或停缴生育保险费用,将无法享受该津贴。因此,在报销生育津贴未到账时,您可以与相关部门联系核实情况,并提供完整准确的申请文件。如有需要,您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请您保持耐心和坚持,以解决问题并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修正):第三章 职业教育的实施 第二十二条 县级可以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设立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实施实用技术培训。

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承担教育教学指导、教育质量评价、教师培训等职业教育公共管理和服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五章 申诉与控告 第九十五条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一)处分;

(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三)降职;

(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五)免职;

(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七)不按照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组成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负责受理和审理公务员的申诉案件。

公务员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向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复核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修正):第五章 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 第四十九条 职业学校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生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按照要求参加实习实训,掌握技术技能。

职业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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