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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住所地管辖的情形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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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民事诉讼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一、异地起诉离婚要原告到场吗

异地离婚诉讼的原告能在原告地起诉,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3、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4、被告被监禁的。

5、原告有证据证明对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要去欠债人当地起诉吗

不需要。债务纠纷一般是去被告所在地进行诉讼,但符合法定条件可以在原告所在地和对管辖有约定的起诉。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的情形有: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借款合同的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异地诉讼离婚程序可以当地受理吗?

异地诉讼离婚程序可以当地受理。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起诉,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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