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判8个月一般在看守所服刑。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机关、机关签发的逮捕证等证明文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九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机关、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人民、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