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签订竞业协议,并且没有违反竞业协议的相关规定下,遇到用人单位不给予竞业赔偿金的情况,可以根据违反竞业协议的责任向用人单位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违反竞业协议的约定,应当按照如下规则处理:
(一)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补偿金,竞业合同失效。用人单位支付了部分补偿金后不再继续支付的,劳动者可进行催告,如用人单位仍不支付,
可以免除劳动者的竞业义务且已支付补偿金不予返还。
(二)如果劳动者仅违反竞业并未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劳动者离开竞业岗位,并返还已支付竞业的经济补偿金,剩余期限的补偿金也不再支付。
(三)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并对原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原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加上调查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作出如下规定: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一、竞业协议补偿标准多少
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的数额标准,一般可以协商处理,但不能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
竞业(竞业禁止)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竞业协议的设定,而竞业协议的签订一般要以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为代价。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应予支持。
第三十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约定的,人民应予支持。
第三十九条在竞业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协议的,人民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经济补偿的,人民应予支持。
第四十条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义务的,人民应予支持。
二、竞业协议补偿金发放时间
竞业补偿金的发放时间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协商,并在劳动合同或者竞业协议中作出约定。如果未作约定或者未协商的,应当按月支付。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协议。《最高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四》第: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约定的,人民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