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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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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是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一、工作半个月辞职可以拿到工资吗

上班半个月,辞职后也是有工资的,工资根据工作天数来确定应发工资额。

按照一般情况,只工作半个月,应该还在试用期内,试用期内辞职,只要提前三天就可以了,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问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需注意:

(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在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规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同时企业无权强制进行解雇员工,如果员工有继续工作的意向,则必须让员工继续工作。若员工无继续工作的意向才可以解除合同。

二、公司撤资员工怎么样办

公司撤资应该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且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其中,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指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三、一个工作十年以上被辞退赔偿标准大概是多少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按第三十九条(二)至(六)款规定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反而可以主张劳动者赔偿损失。

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月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最多支付12年。劳动者工作年限15年应当支付12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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