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查封被执行人父母或子女的财产。被执行人父母或子女不是义务执行人,不能对被执行人父母或子女执行。但是如果有证据表明,判决后为逃避执行,将财产转移到父母或子女名下,则可以查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