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的承包地可以流转。
五保户宅基地流转情况说明: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五保户的宅基地也是可以流转的,但是流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只要户籍在该村,是该村村民,在该村生活,就有权利分得宅基地;
(2)在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宅基地属于全体村民集体所有。村民分得的宅基地并不是完整的所有权,主要是有使用权;
(3)如果发生继承,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宅基地不是村民个人财产,所以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一般会分配给直系血缘关系且在本村生活的近亲属;
(4)因为是五保户,所以在去世后,宅基地一般由村里收回并重新分配;
(5)但是如果某个人与五保户签署了赡养协议,那么可以宅基地应分配给其个人使用;
(6)宅基地不能买卖,所有权是国家的,所以您说的所有买卖协议原则上都不成立。但在农村,这种形式非常普遍,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处置办法,很不好解决;
(7)农村问题多数是由农村宗族和村委会协调解决。
宅基地退还手续办理:
1、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向当地国土资源所(分局)提出申请:
(1)自愿退出宅基地的申请表(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见;现有居住场所的证明材料;不再重新申请宅基地的承诺等);
(2)宅基地使用权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3)家庭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当地国土资源所(分局)对退出宅基地申请进行初审。经初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报当地镇(事处)审查同意,并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现有宅基地状况,拟退出宅基地的面积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在所在村民小组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申请人与国土资源所(分局)签订《自愿退出宅基地协议》;
3、国土资源所(分局)应自签订《自愿退出宅基地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自愿退出宅基地协议》以及有关材料报国土资源局审批;
4、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国土资源局报市批准后,注销宅基地使用权证。
综上所述,五保户宅基地也是属于宅基地的一种,因此五保户宅基地使用权也可以在集体内部流转。
【法律依据】:
《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两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时限和起止日子;
(四)流转方式;
(五)流转土地的用途;
(六)两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八)流转合同到时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置;
(九)违约职责。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乡下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