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玩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包装侵权是否应由生产者负责

包装侵权是否应由生产者负责

来源:爱玩科技网

包装侵权责任应由生产者承担,包装侵权的处罚是停产和赔偿损失。侵权行为的管辖应由侵权行为实施地或侵权商品储藏地、查封扣押地的人民管辖。包装侵权赔偿标准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计算,最高赔偿额为五十万元。

法律分析

一、包装侵权是否应由生产者负责

包装侵权的处罚是,向被侵权人支付相应的损失赔偿,并且停止生产这种包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二、包装侵权的管辖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不包括采取临时措施进行扣押查封侵权商品所在地。在侵权商品储藏地或者扣押地,当事人可以起诉实施储存、保管、运输等行为的行为人,也可以起诉该部分商品的经销商、制造商,或者同时起诉各行为人。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有管辖权。

三、包装侵权赔偿标准

包装侵权赔偿标准: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为计算基础,若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赔偿标准;如果实际损失或者违法所得都不能确定的,由视具体情节在五十万元以下判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结语

包装侵权的处罚应由生产者负责,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和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应停止,并向被侵权人支付损失赔偿。关于包装侵权的管辖,民事诉讼应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商品储藏地或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对于包装侵权赔偿标准,应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计算,如难以确定,则可根据具体情节判决赔偿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四节 使用 第四十三条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公众乘坐或者操作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应当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遇有运行不正常时,应当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iwanbo.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