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房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但是要符合关于提取公积金的规定才可以,当符合这些规定的时候,就可以带着相关资料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一、名下有房住房公积金的领取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3、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4、职工偿还房贷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偿;
5、在职工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可提取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二、名下有房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1、首先准备材料,到单位开具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财务盖章,之后去银行办理。
2、销户提取账户必须封存,如领取公积金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
3、去银行办理,登录自己的账户,提取即可。
三、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住房公积金通常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