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雇主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履行保障劳动者安全、防止事故的责任,对因劳动或者与劳动有关的事故和职业病,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及其家属经济补偿,并承担医疗费用等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工伤认定之日起两年内,向工伤保险基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待遇申请。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雇主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履行保障劳动者安全、防止事故的责任,对因劳动或者与劳动有关的事故和职业病,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及其家属经济补偿,并承担医疗费用等费用。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工伤职工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工伤认定之日起两年内,向工伤保险基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待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