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按合同要求其配合过户,对方仍不配合的,还可要求其赔偿违约金及相关损失,也可向人民提起诉讼。《民法典》第584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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