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手续是:
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等资料到房产交易中心;房产局给予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说明的日期缴纳税金;税金缴纳完毕开具完税证明,领取房产证。
办理房产证流程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并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提交登记申请表、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3、审核材料;
4、符合登记条件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房产证办理条件:
1、房屋已经完成竣工验收;
2、开发商已经完成初始登记;
3、当事人向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4、登记机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完成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