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当事人能上诉,自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上诉。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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