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的管辖权按照以下标准确定:1、一审普通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管辖。2、危害、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由中级人民负责管辖。3、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由高级人民管辖。4、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由最高人民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管辖的除外。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二十二条高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三条最高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