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玩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赠与房子的弊端

赠与房子的弊端

来源:爱玩科技网

赠与房子的弊端是手续比较复杂,在办理房屋赠与过户时,需要赠与人和受赠与人带着身份证、户口、房产证等相关资料,缴纳公证费、交易手续费、转移登记费、产权证查档、房产证贴花等费用,此外还需要办房屋公证手续,手续比较的复杂。其次,缴纳的税费较高,赠与房子需要缴纳的税费比较高,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等。

在房产未来不再继续交易的情况下,选择赠与过户成本较低,如果房产未来还有可能继续交易的话,买卖过户成本较低。

法律依据:《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条例所称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iwanbo.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