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国的强制措施分为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以下四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害;
3、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完成的。犯罪嫌疑人在保候审时,被告人应当使用保证人保证或者保证金保证。保证金的提交和退还由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操作。取保候审结束时,凭取保候审通知或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保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