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满18岁能要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正常情况下至子女满十八周岁为止。但是子女满十八周岁仍不能生活的,父母愿意继续抚养孩子也愿意继续给付抚养费的,也不会加以制止。
一、对方起诉起诉时不给抚养费
对方不给抚养费,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强制执行。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可以向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二、涉外离婚抚养费变更给付日期是怎么规定的?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时止。子女年满18周岁仍不能生活,确实需要父母给付必要生活费、教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会视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怎么给的?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由不直接抚养方按月支付,其能做到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期限一般到子女满十八周岁为止。子女满十八周岁不能生活,家长愿意继续支付的,也可以继续支付。具体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可以由孩子父母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