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税务局开租房需要的材料有:
1.个人住宅: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2.写字楼: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3.场地租赁:城地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