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而我国法律由全国及其常委会制定。
1、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
2、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人身自由的要义是尊重公民的人身,司法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剥夺或违法犯罪人的人身自由,杜绝随意捕人、监禁、搜身等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英国1215年的《大宪章》最早出现了自由民和贵族人身不受侵犯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