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要素会构成纵容性质组织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次要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一、洗钱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自然人主体要求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洗钱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掩饰、隐瞒犯罪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3、本罪侵犯的客体洗钱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关于金融活动的管理秩序、社会管理秩序以及司法机关查处犯罪的正常活动,且主要是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从行为的手段上看,洗钱行为表现为采取提供资金帐户的各种方法,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二、恶势力保护伞的认定标准
恶势力保护伞在刑法成立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罪。
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2)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3)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性质的组织而包庇,是性质的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而纵容。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性质的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之一的行为。
三、洗钱罪的构成要件和立案标准是什么
洗钱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是复杂客体,即金融管理秩序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3)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4)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