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根据这一规定:
1.股东应当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2.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股东不得利用自己的股东权利,通过操控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等形式,损害公司的利益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3.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股东不得利用自己的股东权利,通过利用公司法人地位或者股东有限责任的方式,规避法律,逃避债务,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公司损失的责任;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其他股东损失的责任;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股东的责任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第一章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