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授予了劳动者在一定条件下的单方解除权。因此,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服务期协议,但是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服务期协议的,同时应当按协议约定按比例返还劳动者垫付的相关培训费用,但无需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导致合同无效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8)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若用人单位未发生上述情形,服务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未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不履行劳动合同而离职的,则构成违约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能否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资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相互考察和适应期。试用期的法定期限需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强调的是,试用期条款并非法定必备条款。劳动合同中已约定试用期条款的,应按照约定来履行,不得随意延长试用期;未约定的,则不得再将合同期的任何时间段当作试用期。劳动者有权在试用期考察用人单位的各项用工制度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招聘时宣传的企业发展情况和工作环境。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啊,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单方面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有哪几种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王天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