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曾被行政拘留超过3次的人不得担任保安员,但只要不超过3次,仍可报考保安员证。保安从业单位应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参加社会保险。
法律分析
可以,曾经行政拘留过只要不超过3次可以报考保安员证。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不得担任保安员。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招用符合保安员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并与被招用的保安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拓展延伸
保安证的行政拘留规定及适用条件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保安证持有人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被采取行政拘留措施。行政拘留的适用条件包括保安证持有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严重失职、渎职等情形。根据具体情况,行政拘留的期限可在3天至15日之间。然而,行政拘留并非唯一的处罚选择,根据情况,还可以采取其他行政处罚手段,如警告、罚款等。因此,保安证能否通过行政拘留办理,需要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最终由相关执法机关依法进行决定。
结语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行政拘留次数不得超过3次,才能报考保安员证。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此外,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员也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被采取。然而,行政拘留并非唯一的处罚选择,视具体情况而定。因此,是否能够通过行政拘留办理保安证,需要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由相关执法机关依法决定。
法律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