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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如何查离婚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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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关于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人民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四)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

(五)人民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为此,根据最高公开裁判文书的规定,涉及离婚诉讼的相关裁判文书(含判决书),不在互联网上公开。当事人只能去查询自己的离婚判决书。

2、当事人可以到作出判决的档案室查阅和复制自己的离婚判决书,向工作人员出示自己的即可;查询的,需要签订书面授权给律师,由律师出具律所调查函以及、授权委托书给档案室的工作人员查阅和复制离婚判决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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