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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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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1、清算组织不同。强制清算由指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由人民指定的管理人进行;

2、申请条件不同。强制清算的前提是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破产清算的前提是公司资不抵债;

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相同点:

1、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相同点在于均为了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利益。

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而进行的清算,或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布破产而进行的清算。人民是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强制清算是通过公权力的介入,即由人民指定清算组进行的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之后进行的清算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清算的进行从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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