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身份证明文件、劳动者填写的招聘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工资支付凭证、招聘记录和考勤记录的证明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有: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拓展延伸
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类型与使用方法
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类型与使用方法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来说,可以包括以下几种证据类型: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证明、劳动纠纷调解协议等。这些证据可以通过收集、整理和保留相关文件、证件和记录来获取。在使用证据时,需要注意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此外,还应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如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可以通过法庭诉讼、劳动仲裁或调解等方式使用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综上所述,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类型与使用方法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以确保合法权益的维护和劳动关系的正确认定。
结语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发放的身份证件、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和其他劳动者证言等。其中,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类型与使用方法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证明等。在使用证据时需保证真实、完整、合法,并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通过法庭诉讼、劳动仲裁或调解等方式使用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确保合法权益的维护和劳动关系的正确认定。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