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判刑后不可以取保候审,因为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后,应当立即将其送往执行地执行刑罚,此时不需要对被告人取保候审。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是由机关执行的。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