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解散清算中的法律责任:
一、刑事责任: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民事赔偿责任:清算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债权人未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义务,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未清偿债权;
2、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计划,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
3、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