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被采取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在看守所关押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看守所是侦查机关吗?
现行看守所管理是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并由同级机关领导管辖。看守所是未决犯罪嫌疑人的审前羁押场所,其基本职能是保全刑事诉讼和预防再犯,行使和执行羁押权。
根据现代法治国家的通行惯例,看守所由的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管理,我国也正经历由“公、检、法流水作业”向现代“控、辩、审三角结构模式”转变的改革期,看守所可能在近几年划归司法局管理,将来应该是专司侦查,专司监督,专司审判。因此,看守所不属于侦查机关行列。
在押嫌疑人在看守所有哪些权利
收费
(一)在押人员的伙食由国家按规定标准供应,看守所不向在押人员及家属收取伙食费。
(二)看守所依法对经人民决定或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罪犯收取保证金。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逃跑或期满后无特殊情况不归者,其保证金用于机关追逃等费用开支。无上述情况的,保证金应及时退还保证金交纳人。
(三)在押人员近亲属依法会见在押人员,看守所不收取费用。
监督
(一)看守所执法工作受人民监督,并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如发现看守所或看守民警有违法违纪行为,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可以向机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检察机关检举、揭发和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