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自然人一年的开票次数没有。自然人所开具的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五条
的种类、联次、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六条
对违反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