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有那些?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千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千万元。
大型企业所属子公司因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挤占中小企业有限的资源或悬空大型企业法律责任义务问题,中小企业经营方面定性标准的经验,增加定性标准,即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大型企业:
1、单个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
2、两个以上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
3、与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
4、将大型企业所属或直接控制企业排除在中小企业之外。
综上所述,.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1、《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改革有关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