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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票与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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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票与的区别如下:

1、两者还是有定义上的区别的。:是指顾客(买家)在消费时(支出时)取得的证明,即证明顾客(买家)的消费金额、数量等。税票:是指公民或法人取得收入时(取得收入之后),给付款者(买家)出具的收款证明,即证明公民或法人所交的税款和款项等;

2、从本质上来讲,是(支出时)的索取票据,税票是(收入时)的出具票据;

3、专用和普通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可进行抵扣税款,后者不可。换句话说,普通票可以报销,不可抵扣。专用票不只可以报销,更可以抵扣;

4、和税票的样式不一样,做的账务处理不一样,税率不一样,用途不一样;

5、如果客户为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只能开普通票;如果客户是一般纳税人,则可以开普通票,也可以开票。

的分类如下:

1、普通: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使用,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的情况下也可使普通。普通由行业和专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商业批发统一、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商品房销售等。普通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用;第二联为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第三联为记账联,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2、专用既具有普通所具有的内涵。同时还具有比普通更特殊的作用。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对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

综上所述,和税票的样式不一样,做的账务处理不一样,税率不一样,用途不一样,不能混为一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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