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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有哪些权利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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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包括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工作、劳动合同无效、犯罪责任、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变化无法履行合同、经济性裁员。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经济性裁员。

拓展延伸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与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与是劳动法中的重要议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拥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例如员工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严重失职、盗窃公司财物等。然而,用人单位的权利也受到一定的,比如需要提前通知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等。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应当合理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公平公正的劳动关系。同时,员工也应了解自身权益,如遭遇不合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工作、违法犯罪等。同时,劳动者患病或非工伤后无法从事原工作,以及劳动合同订立时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也可解除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需遵守法定程序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也应了解自身权益,维护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合理行使权利,维护公平公正的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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