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父母婚前出首付,婚后偿还贷款,房屋离婚时能否分割的问题,需要具体看房屋登记情况。
如果是父母婚前支付首付,婚后还贷,且登记在父母双方或者任意一方名下,那么这房子和女方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如果是父母婚前首付,婚后还贷,登记在女方名下,视为对女方的赠与,离婚时女方也是可以分割的。如果是父母婚前出首付,婚后父母偿还贷款,该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就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了。
第一,如果夫妻间在婚内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或者离婚时对该房屋归属有明确的约定,那么从其约定。第二,如果没有约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父母没有特殊约定,婚后还贷部分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女方离婚时当然可以主张分割。
安嘉律师提示,为了避免风险,父母可以在购房时登记在自己名下。如果需要登记在子女名下,建议对此进行明确的书面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