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单独房产不一定算共有财产。
具体如下:
1、如果夫妻一方是在婚前买房,且是用自己个人财产购买,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贷款也是由个人财产偿还的,该房子为一方单独所有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2、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1、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2、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3、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综合上述,夫妻的共有财产包括包括个人财产投资的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